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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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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基本情况 |
| 基金代码 |
510163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存续期限 |
股票型 |
| 基金单位面值 |
1.00元 |
| 基金核算币种 |
人民币 |
| 基金税收规定 |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
| 发起人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托管 |
中国工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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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及收益风险特征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新股、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待其他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
| 投资理念 |
中证南方小康产业指数旨在综合反映代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要方向的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力求获得该标的指数所代表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以使投资者可以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
| 投资及管理策略 |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南方小康产业指数。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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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经理人概况 |
| 基金经理 |
杨德龙,柯晓 |
| 基金经理简历 |
杨德龙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6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研究部高级策略分析师、行业高级研究员。
柯晓先生,美国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美国美林证券公司、招商证券。2006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首席产品设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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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及认购资讯 |
| 基金募集期 |
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8月20日 |
| 募集目标 |
无。 |
| 认购方式 |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
| 认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
前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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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费 |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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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 |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
| 托管费 |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 |
| 最低认购金额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小康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
| 申购赎回原则及约定金额 |
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
| 代销机构 |
华泰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申银万国证券,东莞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金通证券,渤海证券,南京证券,光大证券,国联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东吴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江南证券,德邦证券,西南证券,方正证券,华安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民生证券,东方证券,宏源证券,安信证券,东海证券,西部证券,万联证券,恒泰证券,金元证券,银泰证券经纪,华鑫证券,世纪证券,华龙证券,华宝证券,国金证券,江海证券,信达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湘财证券 |